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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启动公积金贷款贴息 9月5日起接受报名申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郑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08-23

关键字:郑州 公积金贷款贴息 第一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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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消息,201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从9月5日起开始申请,符合4项条件的家庭均可以提出申请,单笔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咨询电话为67172183。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4项条件者方可报名
 
据介绍,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同时符合4项条件的均可申请贷款贴息。
 
这4项条件分别是: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申请人贷款所购房产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申请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尚未结清贷款,无恶意违约记录;申请人上年家庭实际收入(已婚家庭取夫妻平均值)低于所在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郑州市区和上街区为年收入19376元、月均1615元,六县、市为年收入15574元、月均1298元)或者申请人(或配偶)患有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求、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9种重大疾病之一。
 
 
补贴比例 单笔贷款最高贴息4000元
 
2011年,贷款贴息的计发标准为:申请人本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40%计发;申请人及配偶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
 
单笔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办理程序 9月5日起接受报名申请
 
市民报名申请时间为9月5日~30日,其中市区职工到百花路46号附8号住房公积金大厦3019室申报,上街区、各县(市)职工到上街分中心或各县(市)管理部申报。
 
10月8日~31日为集中审核时间,11月5日~25日为公示、发放时间。
 
 
贴心提醒 以下必备资料请申报时带齐
 
申请贷款贴息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还款存折、卡(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配偶无工作者出具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社区印章);因患重大疾病申请贴息的同时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住院病历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及出院结算费用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记者 胡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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