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房产税扩容方案未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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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务院派出8个督察组到各地考察之后,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否加码的猜想不断升级,其中呼声最高的是房产税试点将逐步扩大的政策。近日,国税总局针对网友留言进行回复时表示,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房产税开征是否已经箭在弦上,打算如何征收?国税总局正在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住房兼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国税总局还强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由于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但其作用是有限的。决定房价高低的关键是供求关系,调控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需要财政等经济措施与行政措施相互配合。
在沪渝进行试点后,加快了房产信息全国联网速度。在传出国家税务总局最近组织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又传出“两湖”可能试点。业界早前就猜测,政府这是在有计划地推进房产税的改革。而据上海税务部门今年5月份公布的数据,2011年度全市应缴纳房产税的个人住房近2万套。截至2011年底,已有16283套住房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了2011年度的房产税。截至上半年房产税税收入达67.3亿元。沪版房产税对调控作用和税收贡献有限,但却有重要意义。
(作者: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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