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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0〕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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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学院中路温州大学(原温师院操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为位于学院中路温州大学(原温师院操场)出让地块,土地面积约为38883平方米(折合58.3245亩),其中出让土地分摊面积约25866.8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划拨土地分摊面积约13016.16平方米(不另行办理划拨手续),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09-282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规划容积率<3.1;规划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70米;绿地率≥3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20537平方米(含商业<2500平方米、社区用房≥350平方米),其中出让(分摊)土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80187平方米(含商业<2500平方米),划拨(分摊)土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4035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40000平方米、社区用房350平方米)。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出让地籍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 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141600万元人民币。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人才公寓用房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车库(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五、参加竞买对象:开发资质在二级(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六、竞得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及建设要求:
  1、竞得人取得本幅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具有本幅土地面积66.5248%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具有本幅土地面积33.4752%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人才公寓为本幅土地面积的33.1848%,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社区用房为本幅土地面积的0.2904%,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各使用权人分摊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在符合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调整,具体在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阶段按竣工实测建筑面积和本幅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分割协议确定。
  2、竞得人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政府人才公寓用房(计入总容积率指标),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建的人才公寓用房主要要求为:⑴以幢为单位提供(如整幢楼不能完全安排的,剩余可在商品住宅楼宇内配置),具体套型面积及套数为:70-80平方米215套、90-110平方米200套、120-140平方米30套;⑵人才公寓位置:位置要相对集中,容积率密度要均衡,建设品质、档次与商品房标准一样(不包括精装修);⑶竞得人须同时无偿提供停车泊位、物业管理用房等人才公寓配套设施,其中停车泊位按规划局相关要求标准配备,物业用房按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计入配建建筑总面积)。具体由竞得人与温州市房产管理局签订管理合同约定;规划方案由温州市规划局把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由温州市建设局把关;工程竣工验收由温州市房产管理局、温州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把关。
  3、竞得人须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计入总容积率指标),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温州市房产管理局。
  4、出让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其中,地下车库(位)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或出租,如竞得人确需转让或出租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5、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温政办[2008]74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超出规划设计条件规定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规定执行。
七、报名登记日期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人应当在2010年  6月  18日至2010年 7 月  19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8320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 7 月  19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买人取得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7  月 9 日至 7 月 21 日下午 3:00 。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大厅窗口:0577-88151021 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0577-88151126 池女士
        地块现场门卫联系人:0577-88373026  朱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zzbtb.com
2010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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