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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2010)第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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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平阳县昆鳌大道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昆鳌大道6号地块
26370 m2
商业、住宅
1.0~3.0
≤28%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20000
4000
     三、竞买对象:该地块参加对象必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所有申请人均必须经过平阳县商住用地拍卖出让竞买资格审查小组(以下称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6月22日至2010年6月28日(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16时。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1203283009049013987 ;帐号:工行平阳县支行。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6月29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12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8日(工作日),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鳌江镇人民政府          63628510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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