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10〕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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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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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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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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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规划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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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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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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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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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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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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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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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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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经济开发区平成路北侧、新华北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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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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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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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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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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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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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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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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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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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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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6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7月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8日至2010年7月16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0年7月8日至2010年7月20日14:3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15:0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平湖市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261151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20668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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