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告字[2009]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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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土告字[2009]12号
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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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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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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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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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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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指 标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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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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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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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价
幅 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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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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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密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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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
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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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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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东路东
龙山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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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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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办公及电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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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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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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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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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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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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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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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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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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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2月14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二楼)索取出让文件。
三、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2月14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2月14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方式: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设有保底价,并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方式根据宗地的报名情况确定: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3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本次竞买挂牌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价高者为竞得人。具体的出让方式将于2009年12月14日17: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日期:2009年12月15日上午09:00;拍卖地点:明光市嘉山宾馆(池河大道中段)。
挂牌日期: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4日。报价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挂牌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4日16:00时。挂牌地点: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二楼)。
六、其他事项:
地价组成及付款方式:地价为土地出让金、拍卖佣金及国土部门收取的各项规费(不含契税及其他部门收取相关税费)。付款方式: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地价款,并在二个月内签订出让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七、本次出让宗地面积均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二楼)
联系电话: 0550-8021518、8033298
联 系 人: 孙明礼、刘红波
收款单位: 明光市财政局
开 户 行: 明光市农行
帐 号: 234001040002814
安徽省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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