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寿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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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寿县土地利用协调小组会议同意,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注: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宗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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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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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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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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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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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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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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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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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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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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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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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明珠大道与定湖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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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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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明珠大道西段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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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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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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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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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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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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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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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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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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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0年6月14日至2010年6月28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或寿县招投标中心领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拍卖、挂牌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0年6月29日下午3:30。
2、挂牌日期为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3、拍卖、挂牌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寿县建设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与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契税等费用。
3、出让地块的出让条件详见《竞买须知》。
4、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5、如公告6月29日截止时,报名为三人以下(不含三人),将以挂牌出让方式,挂牌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8日下午4:30时止,报名时间顺延至2010年7月6日下午5:30。。
六、联系方式
1、出让文件联系人:王马晋 0551-2692076(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一楼)。
程美燕0564-4227591 (寿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侧50米)。
2、咨询电话:0564-4030877 王晓光 (寿县国土资源局)0564- 4227591 程美燕(寿县招投标中心)
寿县国土资源局
寿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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