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国土出让告字[2010]第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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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原县奔盛化工公司厂区地块(霍国土出[2010]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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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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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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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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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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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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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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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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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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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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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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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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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国土出[201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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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光明大道南段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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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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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商业10%,住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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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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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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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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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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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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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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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或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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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66582㎡)中含市政道路(纬十四路和经五路)占地8671㎡。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设有底价,采取增价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7日前到霍邱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索取出让资料(每份200元)。
五、申请人须于2010年7月7日前到霍邱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7日17时,以保证金到帐为准。
申请人办理竞买登记时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报名截止时,根据宗地报名情况,确定该宗地出让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以上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整倍数。
具体的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7月7日18时前告之所有申请人。
七、出让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霍邱县委党校三楼会议室。
2、挂牌报价时间:2010年7月10日至2010年7月20日上午10时;
挂牌地点:霍邱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霍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公告事项如有重大变更,将另行告之。
八、公告查询: www.landchina.com
www.lmah.cn
www.huoqiu.gov.cn
《安徽日报》
《皖西日报》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霍邱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564)6024583、6025633
联 系 人:赵俊杰 唐伟萍
土地竞买保证金帐户:
收 款 人:霍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霍邱县支行双湖路分理处
帐 号:78430698093001
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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