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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镇土告字[ 2010]8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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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镇海滨海产业次分区ZH14-01-1、老城次分区17-9-1b两宗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控制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座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用途及行业类别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镇海滨海产业次分区ZH14-01-1地块
镇海区蛟川街道镇浦路东侧、规划一路南侧
39730
工业(三类,水泥制品制造业)
50年
0.7且<1.5
30%且<45%
20%且符合《宁波市城市
绿化条例》相关要求
24
1620
老城次分区17-9-1b地块
镇海区蛟川街道东明路南侧
2800
工业(一类,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50年
1.0且<1.5
30%且<45%
24
324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在报名申请前需填写《公开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产业准入审核表》,经区发改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老城次分区17-9-1b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168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
  滨海产业次分区ZH14-01-1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237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 %收取,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待竣工复核验收后,视履约情况抵冲违约金、土地闲置费或予以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5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5日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9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下午15时整;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九.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0574)86372125 86275369  
  联 系 人:   董栋     周檬          
  开户单位: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     号: 33101984036050505628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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