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12月8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宁河县潘庄农场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天津 土地挂牌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宁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10-165、津宁(挂)2010-05、津宁(挂)2010-06、津宁(挂)2010-07、津宁(挂)2010-08、津宁(挂)2010-09、津宁(挂)2010-10共计7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地块编号
|
位置
|
现状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
摘牌时间
|
备注
|
|
1
|
津宝(挂)2010-165
|
宝坻区周良庄镇宝白公路东侧、周良庄七支渠南侧
|
场清地平
|
23772.1
|
商服
|
不大于1.0
|
40年
|
1870
|
800
|
2010年12月14日17:00
|
2010年12月15日17:30
|
2010年12月17日9:2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
2
|
津宁(挂)2010-05
|
宁河县潘庄农场
|
场清地平
|
174348.13
|
城镇住宅
|
1.2
|
70年
|
26163
|
8600
|
2010年12月14日17:00
|
2010年12月15日17:30
|
2010年12月17日9:4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3、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达到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
3
|
津宁(挂)2010-06
|
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
|
场清地平
|
74676.58
|
商服
|
2
|
40年
|
18147
|
5500
|
2010年12月14日17:00
|
2010年12月15日17:30
|
2010年12月17日10:0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
|
4
|
津宁(挂)2010-07
|
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
|
场清地平
|
38979.13
|
商服
|
2
|
40年
|
9472
|
2880
|
2010年12月14日17:00
|
2010年12月15日17:30
|
2010年12月17日10:2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
|
5
|
津宁(挂)2010-08
|
宁河县造甲城镇田辛村
|
场清地平
|
72518.98
|
商服
|
2
|
40年
|
17623
|
5400
|
2010年12月14日17:00
|
2010年12月15日17:30
|
2010年12月17日10:4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
|
6
|
津宁(挂)2010-09
|
宁河县造甲城镇冯台村
|
场清地平
|
61305.77
|
城镇住宅
|
1.5
|
70年
|
12691
|
3940
|
2010年12月14日17:00
|
2010年12月15日17:30
|
2010年12月17日11:0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3、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达到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
7
|
津宁(挂)2010-10
|
宁河县造甲城镇冯台村
|
场清地平
|
62780.34
|
城镇住宅
|
1.5
|
70年
|
12996
|
4040
|
2010年12月14日17:00
|
2010年12月15日17:30
|
2010年12月17日11:2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3、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地块所在区的,须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地块所在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0年11月18日至2010年12月7日,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23195961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22)29266069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022)69118651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18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