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天津市12月8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宁河县潘庄农场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0-11-18

关键字:天津 土地挂牌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宁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10-165、津宁(挂)2010-05、津宁(挂)2010-06、津宁(挂)2010-07、津宁(挂)2010-08、津宁(挂)2010-09、津宁(挂)2010-10共计7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地块编号
位置
现状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出让
年期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摘牌时间
备注
1
津宝(挂)2010-165
宝坻区周良庄镇宝白公路东侧、周良庄七支渠南侧
场清地平
23772.1
商服
不大于1.0
40年
1870
800
2010年12月14日17:00
2010年12月15日17:30
2010年12月17日9:2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2
津宁(挂)2010-05
宁河县潘庄农场
场清地平
174348.13
城镇住宅
1.2
70年
26163
8600
2010年12月14日17:00
2010年12月15日17:30
2010年12月17日9:4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3、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达到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3
津宁(挂)2010-06
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
场清地平
74676.58
商服
2
40年
18147
5500
2010年12月14日17:00
2010年12月15日17:30
2010年12月17日10:0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
4
津宁(挂)2010-07
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
场清地平
38979.13
商服
2
40年
9472
2880
2010年12月14日17:00
2010年12月15日17:30
2010年12月17日10:2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
5
津宁(挂)2010-08
宁河县造甲城镇田辛村
场清地平
72518.98
商服
2
40年
17623
5400
2010年12月14日17:00
2010年12月15日17:30
2010年12月17日10:4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
6
津宁(挂)2010-09
宁河县造甲城镇冯台村
场清地平
61305.77
城镇住宅
1.5
70年
12691
3940
2010年12月14日17:00
2010年12月15日17:30
2010年12月17日11:0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3、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达到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7
津宁(挂)2010-10
宁河县造甲城镇冯台村
场清地平
62780.34
城镇住宅
1.5
70年
12996
4040
2010年12月14日17:00
2010年12月15日17:30
2010年12月17日11:2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3、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地块所在区的,须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地块所在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0年11月18日至2010年12月7日,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23195961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22)29266069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022)69118651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18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