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天津市1月19日至1月28日挂牌出让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0-12-30

关键字:天津 土地挂牌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静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挂)2010-13、津南(挂)2010-14、津南(挂)2010-15、津南(挂)2010-20、津南(挂)2010-25、津静(挂)2009-191、津静(挂)2009-193共计7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位置
现状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建筑规模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期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摘牌时间
备注
1
津南(挂)2010-13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场清地平
68838.9
城镇住宅
不大于2.2
不大于15%
不小于40%
70年
46935
12423万元(或等值外币)
2011年1月26日16:30
2011年1月26日17:30
2011年1月28日14:4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总建筑规模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住宅面积的70%;4、不得建设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禁止建设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5、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周期3年。
2
津南(挂)2010-14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场清地平
199585.8
城镇住宅
不大于2.2
不大于15%
不小于40%
70年
139711
36924万元(或等值外币)
2011年1月26日16:30
2011年1月26日17:30
2011年1月28日15:0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总建筑规模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住宅面积的70%;4、不得建设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禁止建设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5、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周期3年。
3
津南(挂)2010-15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场清地平
165812.3
城镇住宅
不大于2.2
不大于15%
不小于40%
70年
116070
30676万元(或等值外币)
2011年1月26日16:30
2011年1月26日17:30
2011年1月28日15:2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总建筑规模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住宅面积的70%;4、不得建设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禁止建设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5、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周期3年。
4
津南(挂)2010-20
津南区咸水沽镇
场清地平
6713.2
商服
不大于64400平方米
不大于66%
不小于10%
40年
6440
1680万元
2011年1月26日16:30
2011年1月26日17:30
2011年1月28日15:4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受让人在该出让地块中应提供7432.4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其中4645.25平方米用于安置该地块中原被拆迁单位,2787.15平方米按照津南区政府安排使用。受让人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向受让人支付总价2640.3928万元用于建设;3、纳入被出让地块范围内的现状道路在项目竣工后要保证道路通行功能;4、按照规划要求,该宗地所建建筑须与东侧月坛商厦建筑之间建设连廊;5、按规划8至23层应建设1个约40000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不得改变用途;6、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周期3年。
5
津南(挂)2010-25
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歧路东侧
场清地平
9165.2
商服
不大于0.6
不大于40%
不小于15%
40年
1101
367万元
2011年1月26日16:30
2011年1月26日17:30
2011年1月28日16:0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竞买人须为(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取得一汽丰田经销商授权意向书,逾期未取得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扣除竞买保证金;3、竞得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周期2年。
6
津静(挂)2009-191
静海县团泊新城东区、津王路东侧
场清地平
78563.2
城镇住宅
不大于1.2
不大于33%
不小于40%
70年
10020
3300万元
2011年1月26日16:30
2011年1月26日17:30
2011年1月28日16:2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居住建筑面积含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4、竞得人须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向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另行缴纳团泊湖浚深除险改造费,单价4万元/亩;5、竞得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7
津静(挂)2009-193
静海县团泊新城东区、东次干道二东侧
场清地平
160679.8
城镇住宅
不大于1.2
不大于33%
不小于40%
70年
20490
6730万元
2011年1月26日16:30
2011年1月26日17:30
2011年1月28日16:40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居住建筑面积含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4、竞得人须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向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另行缴纳团泊湖浚深除险改造费,单价4万元/亩;5、竞得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地块所在区县的,须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地块所在区县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18日,自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1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28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022)88510003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电话:(022)2894910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12月30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