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12月20日拍卖出让郫县红光镇独柏村2社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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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文件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0〕59号)的相关规定,定于2010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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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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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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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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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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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拍卖起叫价
(含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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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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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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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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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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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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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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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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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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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25(252/211):
20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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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红光镇独柏村2社,郫筒镇凉水村2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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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39.089
合70.258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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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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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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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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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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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5%,住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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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最高点不大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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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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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面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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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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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26(252/211):
20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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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红光镇独柏村2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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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63.598
合49.295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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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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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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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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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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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5%,住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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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最高点不大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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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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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面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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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竞买申请人须持不少于拟竞买宗地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按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宗土地提交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五、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12月17日17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六、竞买申请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直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或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取得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农交所咨询电话028-85987197、028-8705070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10年12月7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54959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30日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