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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4月8日至4月18日挂牌出让普陀区虾峙镇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3-18

关键字: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m2
规划用途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出让年限
起始价
(元/ 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幅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33090302000105130000
普陀区虾峙镇
22346
仓储(油库)
<1.0
≤35%
≥18%
宜控制在24米以下
50年
541
240
增幅每次1元/ m2或1元/ m2的整数倍(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从事成品油、燃料油销售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及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第四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挂牌竞买的情形外(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挂牌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舟山市普陀区外企业如竞得本地块,必须在普陀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318日至2011415日(节假日除外),到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四、凡有意参与本次挂牌的申请人需在2011415日下午16:00时前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银行帐户为准),并于2011318日至2011415日(节假日除外),到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分中心向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如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将在2011415日下午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准予其参加挂牌竞买报价。经审查不符合条件或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无权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报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普陀区招投标中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201148日上午8:30时至2011418日下午15:00时(节假日除外)。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30时至11:00时和下午14:00时至16:30时。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        
   联系电话:0580-3053577
   联 系 人:丁小姐
   开户单位: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开户名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门支行
   帐     号:89805030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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