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4月19日至5月4日挂牌出让时代大道南、兴海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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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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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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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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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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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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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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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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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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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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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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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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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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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路西10-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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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大道南、兴海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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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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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研发、酒店、办公)、住宅(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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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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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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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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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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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地块中商业 (研发、酒店、办公)均不得分割转让;住宅(人才公寓)仅限于转让给拥有有博士、博士后学位的人才。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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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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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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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挂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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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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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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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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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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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路西10-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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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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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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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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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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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 4 月 11日起(工作日)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领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11年 4 月 18日 到2011年 4 月 28 日(工作日)16:00时止,带有效证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账号:39752001040010207。
四、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 4 月 19 日
截止时间:2011年 5 月 4 日15:00时(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同一宗地块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八、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有解释权。
联系人:冯青春 联系电话:0574-65206695
章定远 0574-65225010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 3 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