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仑土挂告 [2009]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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仑土挂告 [2009]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宁  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坐落位置
土地用途
用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元/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梅山保税港区A9-2地块
梅山乡梅山盐场
仓储用地
83225.2
0.9-1.6
20%
30%-50%
/
50
1500
1000
525
2
梅山保税港区国际商贸区B3-2地块
梅山横三路北、纵七南路西
住宿餐饮用地
13290.0
2.8-3.3
35%
30%-40%
40-50
40
/
500
1410(楼面地价:427)
3
梅山保税港区国际商贸区B4-2地块
梅山横三路北、纵七南路西
商务金融用地
9933.0
4.0-4.5
20%-35%
25%-30%
50-70
40
/
500
1922(楼面地价:427)
4
梅山保税港区国际商贸区B7-1地块
梅山横三路北、纵七南路西
商务金融用地
13263.0
3.0-3.5
20%-35%
25%-30%
60-80
40
/
500
1495(楼面地价:427)
5
梅山保税港区国际商贸区B7-2地块
梅山横三路北、纵七南路西
商务金融用地
15949.0
2.5-3.0
20%-35%
30%-35%
60-80
40
/
500
1282(楼面地价:427)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序号1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仓储物流企业且2006年至2008年三年中每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亿元人民币以上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注册法人企业,注册资金每公顷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外币)。
 
  序号2-5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均可参加。竞得者须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注册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分公司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外币),并按要求须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符合地块开发规模相应的开发资质。
 
  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出让文件购买及资格申请:竞买手续按出让文件规定办理,请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工作时间)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土地利用科(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369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确认竞买资格并发出竞买通知书。联系电话:0574-86782468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在提交竞买资格书面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并收到竞买通知书后,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地点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3日下午15:00时前。
 
  五、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5日至2010年1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工作时间)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土地利用科(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369室)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时间2010年1月15日下午2:00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

                                                                                                 2009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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