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4月12日至4月22日挂牌出让湾址镇滨湖大道以北,罗福湖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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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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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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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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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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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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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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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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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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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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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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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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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址镇滨湖大道以北,罗福湖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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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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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配套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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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
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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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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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70会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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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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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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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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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划要求:
(一)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南侧退滨湖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多层建筑多层≥28米,高层建筑≥33米;东侧退罗福湖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多层建筑多层≥17,高层建筑≥22米;北侧退让须满足北侧用地边界线外11米处 建筑窗台处高度的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其它在按对等退让的原则退用地边界线的基础上,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和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二)建筑间距:多层住宅建筑:多层住宅建筑南北正面不小于1:1.3。高层住宅建筑:住宅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同时南北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值不小于30米。
(三)停车面积:按国家规范及芜湖市要求配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居住部分机动车停车率按不小于100%执行。会所部分机动车停车率按不小于0.8辆/100㎡建筑面积执行。
(四)绿化:绿地率≥30%。
(五)市政要求:设置深埋式无动力化粪池等其他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污水处理方式,并实行雨污分流,区内所有管线须下地设置。
(六)配套要求:
1、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其中社区居委会用房配套标准按按芜政办[2004]21号文执行(社区居委会用房应设置在首层)。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标准按芜综治办[2007]1号文执行,物业配套用房按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2、配套建设会所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0㎡,且对社会开放。
3、区内沿罗福湖路配套建设一座不少于八蹲位的城市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4、其它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七)其它:
1、结合周边环境做好沿滨湖路亮化设计,并施工投入使用。
2、所有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范。
3、需报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委员会审定。
4、人防部分要求按国家和我县现行规定执行(芜政[2008]48号)。
5、所建房屋产权暂属竞得公司或其股东所有(依据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分割发证),且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6、其他未尽事项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在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企业(含其股东),均可申请 参加竞买(由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查资格并出具证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4月12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申请人可于2011年 3月23日至2011年4月20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4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4月12日—4月22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土地挂牌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二)报名时,收取挂牌资料费2000元。挂牌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另行交纳200万元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 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地块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三)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其中会所在土地交付后十八个月内投入运营。
(四)挂牌竞得者须在2011年9月前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引进符合产业特色且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两个,并在2012年8月3日前开工建设(由县招商局审查认定);
(五)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本此出让土地于成交后六十日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两期付清,第一期在出让成交三十日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50%,余款50%在出让成交后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1737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湾址支行
帐号: 490544588898093001
开 户 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80080155260000026
帐 号:80080155260000026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 0220120180250150017
开 户 行:芜湖津盛农村合作银行
帐 号: 20000252948210300000018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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