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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土挂[201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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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市南门路-江东路交叉口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

 

用途

 

出让年期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起始价

 

保证金

 

南门路-江东路交叉口出让地块

 

10954

 

商业(大型零售商场)

 

40年

 

≤43%

 

≥1.5≤2.0

 

≥15%

 

≤30米

 

4200

万元

 

2100

万元

南门路-江东路交叉口出让地块,地下室建筑层数为二层,以停车为主,兼做人防、消防、供配电、空调等配套设施,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期为4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控制和控制指标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义乌市内超市类商业零售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2009年销售收入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2009年度上缴国家税收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现有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单店1家(含)以上。

(二)义乌市外超市类商业零售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2009年销售收入总额在2.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2009年度上缴国家税收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现有营业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店1家(含)以上。

(三)在本市没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19日,到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要求: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19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报名者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部门提供的2009年销售收入和纳税情况证明、单店营业执照副本、产权证书(如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市场贸易发展局报名;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5月27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持市场贸易发展局的审核意见书及其它资料到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报名。

六、挂牌地点: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

七、挂牌时间:2010年5月28日上午8:30时至2010年6月7日下午16:00时。

八、其他要求事项:

1、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本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2、产权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未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房地产权也不得整体转让;经批准转让的受让人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本次挂牌的竞买人资格条件。

3、竞得者必须在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必须在成交后4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60日内交清出让价款。

4、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应在8个月内动工建设,二年半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结顶验收,三年内开业。

5、项目履约保证金

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国土财务窗口缴纳6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国土财务窗口凭各节点验收意见分三期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在项目按时正式动工基础开挖时返还2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主体工程按时结顶并通过结顶验收后返还200万元人民币;第三期:按时开业后返还200万元人民币。

6、项目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未动工建设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逾期时间超过1个月的,全额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项目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2年半内(含2年半)未完成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逾期时间超过1个月的,全额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项目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3年内(含3年)未完成开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的,全额没收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

1、联系人:王美英

2、联系电话:0579—85191677

(二)土地交易市场

1、联系人:翁春菊  王法其

2、联系电话:85555970  85555972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231000002407755。

5、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6、网    址:www.ywczjgw.com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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