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4月28日拍卖出让梅园小区沿江大道以东、腰沙村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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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鹰潭市梅园小区沿江大道以东、腰沙村以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360601100008 | 梅园小区沿江大道以东、腰沙村以北 | 61670.15 | 公开 | 商服、住宅 | ≤2.4 | ≥30% | ≤27% | 商业40、住宅70 | 11300 | 4520 | / |
2、竣工时间:2012年9月30前;
3、规划要求:
(1)其他规划指标以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28日17:00,到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沿江大道5号)提交书面申请。交 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下午16:00,拍卖时间、拍卖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0年4月28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出让土地以现状出让,成交后两个月内净地交付。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六、出让宗地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如下:
1、起 始 价:人民币 11300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520万元;
3、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鹰潭市财政局
开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鹰潭月湖支行
帐 号: 1506212029026490155
鹰潭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01-6442912
七、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36060110000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28日,登录鹰潭市国土资源网(http://www.jxytgt.gov.cn/zxyw/tdst/tdzpgwj/)土地市场专栏获取本次出让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孙朝东 祝强强
咨询电话:0701-6440968 6668526 6628526
地 址:市沿江大道5号
江西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13907048555(蒋先生) 13507030101(郑先生)
13970165163(彭女士)
联系电话:0701-6221696、6221697
地 址:鹰潭市胜利东路44号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
www.jiasheng123.com
www.tudipm.com
八、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