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波市鄞州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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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鄞土告字(2009)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1、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II-6-1地块位于滨海投资创业中心中部,北到合兴路,东到鄞东南路,西、南至用地界线。
2、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II-7-2地块位于滨海投资创业中心中部,东到启航南路,南到20米宽规划河流,西到鄞东南路,北至地块界线。
3、鄞州区潘火片区21-C号地块位于鄞州区潘火片区,东面为规划河流,南至地块界线,西面为甬新排洪干河,北面为甬台温铁路。
4、鄞州区潘火片区23号地块位于鄞州区潘火片区,东面为河流,南至潘火大道,西至甬新排洪干道,北到南外环路。本次出让A、B、C地块,根据规划要求 D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约定出让, 价格按A、B 、C地块出让成交价,D地块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再交付。
二、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及挂牌地价: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亩)
|
|
2009
CJ58
|
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II-6-1地块
|
8836
|
商服
|
35%
|
1.50
|
20%
|
40
|
200
|
50
|
|
2009
CJ59
|
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II-7-2地块
|
30773
|
商服
|
≤30%
|
≤1.50
|
≥35%
|
40
|
800
|
54.3
|
|
2009
CJ60
|
鄞州区潘火片区21-C号地块
|
A
|
47483
|
商服
|
≤45%
|
≤2.26
|
酒店≥35%
商业≥20%
商务办公≥20%
|
40
|
6000
|
200
|
B
|
9641
|
≤45%
|
≤2.26
|
酒店≥35%
商业≥20%
商务办公≥20%
|
||||||
2009
CJ61
|
鄞州区潘火片区23号地块
|
A
|
40771
|
住宅
|
≤25%
|
≤2.10
|
≥30%
|
商业40住宅70
|
15000
|
401
|
B
|
16937
|
住宅
|
≤25%
|
≤2.30
|
≥30%
|
|||||
C
|
24140
|
|||||||||
D
|
841
|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II-6-1地块、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II-7-2地块、鄞州区潘火片区21-C号地块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竞得后2个月内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法人企业。
2、鄞州区潘火片区23号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竞得后2个月内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房地产企业。
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文件购买:竞买手续按出让文件规定办理,请于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2月16日(工作时间)到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鄞州新城区惠风东路228号6楼,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办公大楼内)购买挂牌出让文件。联系电话: 0574-28855609
六、竞买资格申请及保证金缴纳:申请人提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后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地点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下午15:00时前。联系电话:0574-28855613
七、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8日至2009年12月18日(工作时间)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于2009年12月21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2009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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