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4月19日至4月28日挂牌出让城西港区港城大道以南、九瑞大道以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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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批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九开挂【2011】14号 | 宗地面积: | 9025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西港区港城大道以南、九瑞大道以北、沙阎北路以西、长江公路大桥以东地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30.776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成交时即已交付土地。地上、下管线的迁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出让方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 | |||||||||
起始价: | 2030.77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公顷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4月19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成交后3个月内动工建设,以主体工程桩基础的全面建设为动工标准.2、建设周期7个月。 |
宗地编号: | 九开挂【2011】15号 | 宗地面积: | 9751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西港区港城大道以南、九瑞大道以北、沙阎北路以西、长江公路大桥以东地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94.152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成交时即已交付土地。地上、下管线的迁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出让方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 | |||||||||
起始价: | 2194.152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公顷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4月19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成交后3个月内动工建设,以主体工程桩基础的全面建设为动工标准.2、建设周期7个月。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19日 至 2011年04月26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19日 至 2011年04月26日 到 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2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4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九开挂【2011】14号 号地块:2011年04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九开挂【2011】15号 号地块:2011年04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起始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等其他费用。
(三)若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竞得人另须支付相应的拍卖佣金。
(四)交地条件:现状条件交地,土地成交时即已交付土地。地上、下管线的迁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出让方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
(五)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六)九开挂[2011]14、15号地块:
1、九开挂[2011]14、15号地块项目建设需符合开发区(城西港区)的整体规划要求。
2、竞买人在竞买该两宗地前,必须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工商局出具的有关证明为准),同时税务登记必须在开发区管辖范围内。
(七)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在2011年4月26日前到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原汇源果汁办公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将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2、竞得人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30天内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
3、竞得人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50天未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按照约定依法追缴违约金。
4、出现以上情况的(第二款除外),出让人将在有形媒体公告竞得人的有关信息,禁止其参与其他用地的竞买行为。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九)未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在土地使用权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息)。
(十)项目开工建设标准:以主体建筑桩基础开工为标准。
九开挂【2011】14号 号地块:2011年04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九开挂【2011】15号 号地块:2011年04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起始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等其他费用。
(三)若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竞得人另须支付相应的拍卖佣金。
(四)交地条件:现状条件交地,土地成交时即已交付土地。地上、下管线的迁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出让方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
(五)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六)九开挂[2011]14、15号地块:
1、九开挂[2011]14、15号地块项目建设需符合开发区(城西港区)的整体规划要求。
2、竞买人在竞买该两宗地前,必须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工商局出具的有关证明为准),同时税务登记必须在开发区管辖范围内。
(七)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在2011年4月26日前到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中心(原汇源果汁办公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将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2、竞得人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30天内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
3、竞得人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50天未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按照约定依法追缴违约金。
4、出现以上情况的(第二款除外),出让人将在有形媒体公告竞得人的有关信息,禁止其参与其他用地的竞买行为。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九)未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在土地使用权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息)。
(十)项目开工建设标准:以主体建筑桩基础开工为标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792-8370520
联系电话:0792-8370520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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