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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5月16日拍卖出让东港功能区滨港中路以西、东港三路以南E-13号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4-21

关键字: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衢市告字[2011]10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1年5月16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三个房地产开发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衢市储﹙2011﹚9号
东港功能区滨港中路以西、东港三路以南E-13号地块
22226
商业、办公、住宅用地
≤1.93且≥1
≤24.1%
≤42896 m2其中宾馆或办公楼面积≥15000 m2且≤19000 m2,住宅面积≤23896 m2
地上≤60 m,地下≤6 m
30%
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3
2500
900
衢市储﹙2011﹚10号
东港功能区东港三路以南、通江路以西G-07-1号地块
33405
商业、住宅用地
≤1.68且≥1
≤28%
≤56120 m2其中物业管理商业用房≥225 m2
地上≤21 m,地下≤6 m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
2300
850
衢市储﹙2011﹚11号
衢江经济开发区百灵北路以东、春苑东路以北E-1-8号地块
3567
住宅用地(民工公寓)
≤3.9且≥1
≤30.1%
≤13926 m2
地上≤40 m,地下<4 m
≥20%
70年
2
280
100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衢市储(2011) 9号、10号地块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市经济开发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非衢州市衢江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衢市储(2011) 11号地块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市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13日,到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0570-3862433)和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电话:0570-3851515)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3日上午12时到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上午12时整(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13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型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市储(2011) 9号、10号、11号地块内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比重不低于70%。
2、要求在衢市储(2011) 9号地块内独立建设的宾馆或办公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且≤19000平方米。
3、要求在衢市储(2011) 10号地块内东南角建设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住宅(约240套,单套面积40-90平方米)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为1800元/平方米,并配储藏间,储藏间回购价为1000元/平方米。
4、衢市储(2011) 11号地块必须用于建设民工公寓,建成后不得分割登记、转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0-3862433     0570-3851515    0570-3891703
联 系 人:梅卫仙     王福东   
开户单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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