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5月12日招标出让甬新B-1#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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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新告 [2011]7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下列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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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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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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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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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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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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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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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金缴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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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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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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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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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新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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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19
(其中住宅12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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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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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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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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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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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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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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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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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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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新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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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1
(其中住宅9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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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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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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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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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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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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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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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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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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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新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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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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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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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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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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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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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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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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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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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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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新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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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88
其中住宅8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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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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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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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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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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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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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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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0
|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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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住宅容积率大于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或其子公司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投标。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标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和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申请人可自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5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南侧商贸街11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574-63075368、63071870。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1日16时整,到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16时整(银行到帐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1年5月1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11年5月12日9时至9时30分在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2011年5月12日9时30分在该地点开标。
评标小组在开标当日即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规划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评标结束后当日在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布中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投标,不允许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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