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土资告字[2010]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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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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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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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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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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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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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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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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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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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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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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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Z-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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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汇镇泗道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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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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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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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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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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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商业40
住宅70
|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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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1
|
30
|
JZ-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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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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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6.9
|
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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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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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
≥25.3%
|
商业40
住宅70
|
拍卖
|
220
|
2
|
100
|
以上地块均为现状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以上地块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5日17时,到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领取拍卖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17时)。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分别于2010年7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地点
以上两地块拍卖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9时30分,地点在金寨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国土资源市场。拍卖按JZ-10-12 、JZ-10-13地块依次进行。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
七、其他事项
1、地块竞买成功后,竞得人必须按建设部门及地块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建设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建设。。
2、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契税等其他部门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负责缴纳。
3、以上地块申请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黄治贵 祝新文
联系电话:7356823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WWW.jzgtj.gov.cn)
收款单位:金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寨县支行
账 号:245001040003686
开 户 行:金寨县建行
账 号:34001747208050574817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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