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5月16日拍卖出让人民路以东、庐山电子厂以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九江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亩) |
公开出让方式
|
规划设计条件
|
使用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
交地时间
(成交后)
|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200
|
230
|
1个月
|
||||
九土2011-2
|
九莲南路以西、南山路以北
|
44.55
|
拍卖或挂牌
|
商住
(商业10%)
|
3
|
30%
|
40%
|
||||
九土2011-3
|
人民路以西、天福花园以北
|
35.18
|
拍卖或挂牌
|
商住
(商业5%)
|
2.2
|
28%
|
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900
|
220
|
7个月
|
九土2011-4
|
人民路以东、庐山电子厂以北
|
47.79
|
拍卖或挂牌
|
商住
(商业10%)
|
2.5
|
28%
|
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6000
|
260
|
5个月
|
二、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5月16日上午10时;挂牌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25日;拍卖挂牌地点: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驻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长虹大道建设局大楼二楼)。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13日16:00为拍卖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23日16:00为挂牌报名时间。报名地址: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驻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长虹大道建设局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2-8175077、8983485 联系人:朱先生 邱先生
竞买者按要求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宗地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土地交易服务费并与九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九土2011-2号宗地由庐山区政府负责按现状交付土地;九土2011-3.4号宗地成交后30天内缴款数必须达到总地价款的50%,60天内再付总地价款的40%,3号宗地由市交通局督促市装卸运输公司交付净地,4号宗地由市商管办会同市国资公司交付净地;所有宗地开发单位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并在土地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剩余地价款。地价款以外币支付的,人民币与外币比价以成交前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为准。
六、交易办法
拍卖以现场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受让人。挂牌开始时间为5月16日8:30,可以接受书面竞买申请和报价;5月23日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前必须首次报价;5月25日16:00挂牌交易结束(竞买人可多次书面报价,每次报价按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倍数,如截止时有2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则进行现场竞价,最后价高者得)。
七、说明事项:1、以上宗地有三家及以上竞买人报名的,采取拍卖方式;不足三家竞买人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上宗地加价幅度1万元/亩(拍卖时可由拍卖师调整)。以上宗地全部设有保留底价,未达到保留底价不能成交。2、起始价不含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等其他费用。3、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4、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要求等详见公开出让文件。5、以上信息已进入中国土地市场网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