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5月20日拍卖出让紫苑路北侧、仙翁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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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5 | 宗地面积: | 6369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紫苑路北侧、仙翁路东侧(市人民医院西南角)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
起始价: | 17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 居住用地(可兼用商业用地比例10%)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5日 至 2011年05月18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5日 至 2011年05月18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8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1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5月20日10时00分 在 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劳动保障大厦908室
联 系 人:刘顺利 王金芳
联系电话:5120173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银行帐号:45992308093001
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劳动保障大厦908室
联 系 人:刘顺利 王金芳
联系电话:5120173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银行帐号:45992308093001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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