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5月23日至6月1日挂牌出让撮镇镇裕溪路南侧312国道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二、 竞买人范围
地块 | 土地座落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出让 | 参 考 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
编号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年) | 方式 | (万元/亩) | ||||
FD148 | 撮镇镇裕溪路南侧312国道东侧 | 98 | 商业用地 | ≤2.0 | ≤35% | ≥20% | 40 | 挂牌 | 80 | 2000 | 1 |
备注:准确面积以实际供地测量为准。 |
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宗地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
四、竞买登记及挂牌时间
有资格的竞买者参加竞买前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宗地竞买登记及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上午11:30。
挂牌日期:2011年5月23日到2011年6月1日,
挂牌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挂牌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竞买人可于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30日到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未达底价不成交,出让成交价不含契税等税费;
2、本次出让地块的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另行依照审计报告(皖一通专审字[2010]0120号)缴纳该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已建工程价值4551.17万元。
4、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钢材贸易加工市场,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60%比例须自行持有,不得对外销售。
5、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批准文件为准;
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五楼(沿河西路)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详情请登录合肥市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
联 系 电 话: 0551-7719926
联 系 人: 关道珍、李光荣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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