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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土出让告字[2010]14号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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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0-14号 宗地面积:  58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方嘉园小区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50 建筑密度(%):   ≤ 35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  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20万元    
约定土地条件:  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约定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2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1.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6月18日至2010年07月07日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0年06月18日至2010年07月07日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0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7月17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7月08日在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0年7月15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0年7月15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0年7月8日9时至2010年7月19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6741259 6727328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
     帐    号:00616015201110000024 34001656008050333191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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