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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5月25日至6月3日挂牌出让兴中商业地块二期A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5-03

关键字: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义土挂[2011]2号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市兴中商业地块二期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用途
 出让年期(年)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限高(m)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兴中商业地块二期A地块
 14440.65
商业(大型零售商场)
40
≤45%
≥1.5≤2.5
≤30
9100
4550

兴中商业地块二期A地块,土地座落于稠州北路东侧、金福源商业广场南侧。建筑层数不超过6层,单层层高不超过5.4米。地下室建筑层数不超过二层,功能为停车、人防及设备等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期为4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指标控制和控制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为2009年度中国连锁百强前30强的连锁超市类境内外企业(超市销售规模占企业总销售规模的50%以上,数据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网站公布为准)。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18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要求: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18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报名者持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资料到市场贸易发展局报名;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5月24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持市场贸易发展局的审核意见书及其它资料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报名。
六、挂牌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七、挂牌时间:2011年5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11年6月3日下午16:00时。
八、其他要求事项:
1、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义乌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义乌市内的申请人竞得后如要求成立子公司的,也必须为全资子公司。
2、房地产权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举办批发性市场,未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房地产权也不得整体转让;经批准转让的受让人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本次挂牌的竞买人资格条件。
3、竞得者必须在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出让金交清之日出让方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
4、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应在1年内动工建设;应在3年内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竣工验收;应在4年内开业经营。
5、项目履约保证金
兴中商业地块二期A地块,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财务窗口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国土财务窗口将分二期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按时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返还5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按时开业经营后返还500万元人民币。
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3年内(含3年)未完成外墙装饰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再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1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竞得者自成交之日起4年内(含4年)未开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再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1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
1、联系人:王美英
2、联系电话:0579—85191677
(二)土地交易市场
1、联系人:翁春菊 王法其
2、联系电话:85232723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231000002407755、
中信银行7338010195900000183、
中国银行850007169908094001、
邮政储蓄银行100438710260010001。
5、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6、网    址:www.ywczjgw.com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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