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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5月31日至6月9日挂牌出让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东侧、新海塘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5-11

关键字: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平国土告字〔2011〕7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绿地率
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东侧、新海塘南侧
177129.0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6
35%-60%
3450
10%-20%
50年
1500
7439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6月7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30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7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7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9日14:3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1年6月9日15:0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曹女士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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