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土挂[201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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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01-0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土地位于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01-09地块,土地用途为五星级酒店、公寓式酒店、商务办公、大型零售商业、住宅。五星级酒店、公寓式酒店、商务办公、大型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二)地块指标控制:用地面积49463.05平方米,建筑密度≤50%,6.5≤容积率≤7,绿地率≥30%,配建停车位不少于2000个。A地块建筑高度为215—260米(需经民航部门、军方批准),B、C、D地块建筑高度为140-150米。
(三)地块控制要求:
1、A地块主楼为五星级酒店(不少于标准500间套)和商务办公,建筑面积10—13万平方米;裙房为大型商业零售和配套用房,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主楼部分)。
2、B、C、D地块裙房为商业零售和配套用房,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裙房以上B、C 地块为住宅,D地块为公寓式酒店,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式酒店建筑面积≥ 4万平方米)。
3、地块建筑采用裙房加高层的方式,A地块裙房不超过6层,裙房总高度不超过36米; B、C、D地块裙房不超过4层,裙房总高度不超过24米。裙房层高不超过5.8米,裙房以上标准层高不超过4.2米(住宅不超过3.6米)。
4、地下室建筑层数为三层,层高不得超过9米,建筑面积≥ 12万平方米。地下室功能应以停车为主,兼做人防、消防、空调、供配电等配套设备用房,不得改变用途。
5、住宅、公寓式酒店产权可分割转让。
6、主楼、裙房和地下部分建筑的产权不得分割转让;除因企业破产、司法裁决等特殊情况外,也不得整体转让。如有违反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整体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同时,不得设置批发性专业市场。
(四)允许该地块地下室进出口与北城路下沉道路连通。
(五)广场景观设计与江滨绿廊统一设计。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按照义土预告〔2010〕1号公告规定要求,通过义乌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入围企业。
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01-09地块中的A、B、C、D地块整体出让,起始价为5亿1仟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为1亿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首先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可以抵充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缴纳出让金的,定金不予返还)。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13日,到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
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13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入围企业持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撤销成立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的,由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下同)出具的审核意见书到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报名。
六、报名挂牌地点: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
七、挂牌时间:
2010年5月14日上午8:30时至2010年5月24日下午16:00时。
八、其他要求事项:
1、入围企业参加项目用地挂牌出让,按最终竞得者优化方案实施。在征得方案产权所有者同意的基础上,未竞得的入围单位的概念性设计方案按每个3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买断产权。
2、项目竞得者应在出让金交清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者在五星级酒店开业之前至少提前1年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全权委托管理的协议。
4、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应在10个月内动工建设,应在4年内完成全部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 应在4年半内完成全部工程外墙装饰并通过规划核实,6年半内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工作。
5、入围企业报名时,还须交纳3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保证金。竞得者必须在成交之日起4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60日内交清出让价款。如未按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金逾期60天以上(不含60天)的,没收3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6、项目竞得者在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同时,3亿元人民币项目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出让方将分四期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按时动工建设后退还60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按时完成全部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后退还1亿元人民币; 第三期:按时完成全部工程外墙装饰并通过规划核实后退还1.2亿元人民币;第四期:按时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后退还2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含10个月)未动工建设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20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20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项目竞得者如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内(含4年)未完成全部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20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20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项目竞得者如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半内(含4年半)未完成全部工程外墙装饰及规划核实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3000万元人民币;之后逾期时间每超过1个月的,没收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3000万元人民币,直至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2亿元人民币没收完为止。项目竞得者如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年半内(含6年半)未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四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中的10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的,全额没收第四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节点、全部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节点、完成全部工程外墙装饰并通过规划核实节点逾期1年以上(含1年)未完成的,出让方均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整体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额没收项目履约保证金3亿元,退还除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补偿,并可视情要求受让人清除建筑物、附着物等设施,恢复场地平整(相关费用在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中扣除)。
8、A地块主楼工程与住宅、公寓式酒店工程应同步建设,在项目全部工程完成外墙装饰并通过规划核实后方可对住宅、公寓式酒店进行预售。
9、由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相关节点进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项目竞得者凭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出具的工程相关节点验收意见,到我局办理项目履约保证金分期退还手续。
10、项目建成投用后,必须按规划及合同约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功能和用途,包括地下室部分。
11、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市政府如对金融商务区内相关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的,项目竞得者应服从统一规划调整。
12、市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市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联 系 人:翁春菊 王法其
2、联系电话:85555970 85555972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231000002407755。
5、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6、网 址:www.ywczjgw.com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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