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5月25日拍卖出让晴岚路以西、皖江大道以南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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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1]10号 | 宗地面积: | 120822.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庆国出字[2011]11号,南至华中路,西至港口路,北至皖江大道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350万元 | |||||||
起始价: | 21748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途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人均公共绿地:≥1.0㎡;绿地率:≥35%;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1]11号 | 宗地面积: | 108862.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庆国出字[2011]12号,南至华中路,西至庆国土出字[2011]10号地块,北至皖江大道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919万元 | |||||||
起始价: | 19595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途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人均公共绿地:≥1.0㎡;绿地率:≥35%;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1]12号 | 宗地面积: | 99179.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规划学校和医院,南至华中路,西至庆国土出字[2011]11号地块,北至皖江大道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571万元 | |||||||
起始价: | 17853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途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人均公共绿地:≥1.0㎡;绿地率:≥35%;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1]13号 | 宗地面积: | 3105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庆国土出字[2011]14号地块,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独秀大道,北至皖江大道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3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64万元 | |||||||
起始价: | 9316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绿地率≥30%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1]14号 | 宗地面积: | 122599.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晴岚路,南至规划道路,西庆国土出字[2011]13号地块,北至皖江大道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356万元 | |||||||
起始价: | 3678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人均公共绿地:≥1.0㎡;绿地率≥35%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1]15号 | 宗地面积: | 59103.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晴岚路,南至华中东路,西至云珠开发公司,北至规划道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547万元 | |||||||
起始价: | 17731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建筑限高: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人均公共绿地:≥1.0㎡;绿地率≥35%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或所属企业集团须为2010年以来曾被国家统计局或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所评选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名中前50名;企业账面资金余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由银行提供证明);不接受联合(挂靠)及自然人竞买;禁止因企业原因目前尚未按期完成与政府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企业竞买;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或所属企业集团须为2010年以来曾被国家统计局或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所评选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名中前50名;企业账面资金余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由银行提供证明);不接受联合(挂靠)及自然人竞买;禁止因企业原因目前尚未按期完成与政府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企业竞买;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9日 至 2011年05月24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9日 至 2011年05月24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24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5月25日10时00分 在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市城乡规划局庆规(业)(2011)7、8、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表达的为准;
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8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6月8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拍卖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0日 11 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六宗土地以现状交付,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有排污管线等其他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买保证金为出让起始价的2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5)A:庆国土出字[2011]10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
B:庆国土出字[2011]11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1500万元;
C:庆国土出字[2011]12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1500万元;
D:庆国土出字[2011]13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1000万元;
E:庆国土出字[2011]14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
F:庆国土出字[2011]15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
上述地块按期开工,返还保证金20%;开工后8个月内按期开盘时返还保证金40%;余款在全部工程按期竣工后返还。上述保证金交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6)庆国土出字[2011]13、14、15号地块中有一条东西向16米的市政道路(东至晴岚路,西至独秀大道),由竞得者根据图纸按照市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的方案分段无偿建设。
(7)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市城乡规划局庆规(业)(2011)7、8、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表达的为准;
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8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6月8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拍卖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0日 11 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六宗土地以现状交付,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有排污管线等其他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买保证金为出让起始价的2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5)A:庆国土出字[2011]10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
B:庆国土出字[2011]11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1500万元;
C:庆国土出字[2011]12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1500万元;
D:庆国土出字[2011]13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1000万元;
E:庆国土出字[2011]14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
F:庆国土出字[2011]15号地块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
上述地块按期开工,返还保证金20%;开工后8个月内按期开盘时返还保证金40%;余款在全部工程按期竣工后返还。上述保证金交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6)庆国土出字[2011]13、14、15号地块中有一条东西向16米的市政道路(东至晴岚路,西至独秀大道),由竞得者根据图纸按照市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的方案分段无偿建设。
(7)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联 系 人:齐建志、刘先付、王益飞、 江媛、徐秀萍
联系电话:0556-5328584、5866039、5201201、5191681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联系地址: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联 系 人:齐建志、刘先付、王益飞、 江媛、徐秀萍
联系电话:0556-5328584、5866039、5201201、5191681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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