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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土告字[201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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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对位于县城明珠路北侧、物流大道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地块名称、位置
出让面积
(m2)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2010-G40
明珠路北侧、物流大道东侧地块
66250
商 业
服 务
仓 储
0.8
40%
1700
500
10

  二、竞买人的范围
  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且营运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钢材市场经营公司(由建湖县商务局认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挂牌交易的时间、地点
  挂牌交易起始时间:2010年7月23日上午8:30;
  挂牌交易截止时间:2010年8月4日下午4:30。
  挂牌交易地点在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
 
  四、供地条件及时间
  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成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向受让人交地。
 
  五、交款方式
  受让人于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交易费。
 
  六、挂牌方式
  本次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成交。
 
  七、特别约定
  1、为确保钢材市场二期工程按期保质建成投入使用,竞买人报名前必须一次性交纳总额为4500万元的钢材市场工程项目建设准备金,存入建湖县商务局指定帐户。土地出让成交后,建设准备金先支付土地出让金,余款专项用于钢材市场工程项目的建设,并接受建湖县商务局的监管。
  2、竞买人必须具备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能力,报名前必须提供亿元以上资金、资产依据或县级以上金融部门确认的2亿元以上资信证明(含授信证明),由建湖县商务局认定。
  3、为保证沿明珠路和西塘河景观,提升里下河物流中心对外形象,竞买人报名前须报送2家甲级设计院设计的专业钢材市场规划总平面图和沿街、沿河立面效果图及鸟瞰图,以及商业服务区鸟瞰效果图,经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参与报名竞买。
 
  八、出让地块详细情况及要求见出让文本。
 
  九、报名及相关事项
  1、凡有意竞买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3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602室申领有关文件。有关情况也可访问建湖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jhgtj.gov.cn及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
  2、2010年8月3日下午5:00时前,竞买者应向建湖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影印件,并缴纳保证金(如委托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影印件)。
  3、本次受理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
  4、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
  联 系 人:於先生、陈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O一0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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