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6月15日拍卖出让安地镇回坑村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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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土让告字[2011]08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安地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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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元/m2)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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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地镇安地村
|
7610
|
商 业
住 宅
|
1.2~1.3
|
30~32%
|
≤30%
|
≤18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414
|
800
|
2
|
安地镇回坑村
|
38342
|
商 业 住 宅
|
1.2~1.3
|
30~32%
|
30%
|
≤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277
|
4000
|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2号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及在婺城区受让经营性用地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开发项目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及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在2011年6月14日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4日15时到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4日16到金华金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15时,以款到公告指定银行帐户为准。(法定公休日除外)
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6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时间和地点:至2011年6月14日15时止,提交申请的竞买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1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拍卖地点:金华金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九楼)会议室;至2011年6月14日15时止,提交申请的竞买人不足三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6月27日15时,申请竞买时间截止至2011年6月27日16时,挂牌时间:2011年6月15日上午9时至2011年6月29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公告栏、金华金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在挂牌出让程序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3、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地块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
联系电话: 0579-82363480 82771333 400-166-1618
联 系 人:陈志宏 吴吉文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673505900067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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