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兴国县6月16日拍卖出让模范大道B1号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兴国县人民政府批准,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60715110040 | 宗地面积: | 3546.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将军大道北段1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55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9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 |||||
起始价: | 2079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宗地编号: | 360715110041 | 宗地面积: | 11219.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模范大道B1地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5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7 | 土地用途: | 科教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 |||||||||
起始价: | 966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模范大道B1地块容积率≤1.15(科教用地≤1.0;临街商住≤3.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27日 至 2011年06月15日 到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27日 至 2011年06月15日 到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16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16日11时00分 在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模范大道B1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中小学幼托用地,临街兼容商住。模范大道B1地块科教用地10461.1㎡必须严格执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兴建规条字2011005号)的规定建设中小学幼托。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地下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3、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更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1、模范大道B1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中小学幼托用地,临街兼容商住。模范大道B1地块科教用地10461.1㎡必须严格执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兴建规条字2011005号)的规定建设中小学幼托。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地下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3、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更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7-5322707
开户单位:兴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银行帐号:2860000103100000108
联系地址: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7-5322707
开户单位:兴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银行帐号:2860000103100000108
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20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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