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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6月17日拍卖出让淮河大道以西、隆门路以北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5-28

关键字: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
参考价
(万元)
出让方式
供地
条件
开、竣工
时间要求
铜土储字(2011)
31号地块
翠湖二路以南,泰山大道以西
规划用地面积104751.28㎡;土地出让面积95618.21㎡
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一),办公研发用地(地块二);办公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地块一≤2.0,地块二≤2.50
10000
18100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7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7月30日前
铜土储字(2011)
32号地块
淮河大道以西,隆门路以北
规划用地面积115046.91㎡;土地出让面积115046.91㎡
商业金融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2.50
7300
14500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
铜土储字(2011)
33号地块
铜山路北侧,金口岭小学东南侧
规划用地面积30585.8㎡;土地出让面积30585.8㎡
二类居住用地;
办公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地块一≤1.7,地块二≤1.7
3760
3760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7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
铜土储字(2011)
34号地块
新光路东侧、铜庄二区南侧
规划用地面积2140.1㎡;
土地出让面积2137.1㎡
商业、居住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
≤3.5
1350
1350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11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1月30日前
铜土储字(2011)
35号地块
铜都大道东侧、联盟小区西侧
规划用地面积2186㎡;
土地出让面积2186㎡
公共设施、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公共设施用地40年
容积率
≤1.65
815
815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7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7月31日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28日至2011年6月16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11年6月16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11年6月17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1)31号地块: 1、宗地设计方案申报前,土地受让方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满足环保要求,确保安全。2、土地受让方需无偿配建规划地块三9133.07平方米街头绿地;3、配套设施中除会所、商服设施外,其余列为移交;4、项目规划地块二建成后,由企业自用或租赁,不得对外出售;地块一优先满足专家公寓需要,如有多余房产销售,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5、该宗地竞买资格由市招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审查;6、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铜土储字(2011)32号地块: 1、土地受让方需无偿提供410套高层住宅安置房,建筑面积39240平方米,无偿提供104户廉租房,面积5760平方米;2、土地受让人须建不低于90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其中建设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专业市场,并无偿提供20000平方米(一层5000平方米、二层及以上15000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3、规划配套设施列入移交;4、该宗地的竞买资格由市招商局审查;5、该宗地征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铜土储字(2011)33号地块:1、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全部安置房及240套廉租房(面积13202.22平方米),廉租房必须先行开工建设;配建地下车库由土地受让人自行销售; 2、该项目住宅房型及单体设计应当先报铜官山区人民政府审核;3、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铜土储字(2011)34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须无偿提供1821.36平方米商业拆迁安置房(其中一层458.62平方米、二层及以上1362.74平方米);3、土地受让方须无偿提供300平方米卫生站、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铜土储字(2011)35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须无偿提供970平方米的配套公建,建成后列入移交;3、该地块中一层商业建筑面积981.51平方米(含储蓄所、邮政所)和二层及以上商业建筑面积1655.39平方米可以对外出售;4、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钱 颖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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