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土出让告字[2010]第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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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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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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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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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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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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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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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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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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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土让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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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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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临湖南东路,西至慈湖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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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3.76(约11.39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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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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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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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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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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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零伍拾万元(¥20,500,000.00)。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款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前付清。
3、土地开发程度:(1)净地(剩余少量临时建筑,由花山区政府负责拆除)。(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塘、水系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保留或改造。(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土地交付:由花山区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5、建设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申请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6、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三人,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将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30日8时至2010年7月19日17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国土资源局5楼)获取出让文件,也可登陆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mastdzx.org下载。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或登陆马鞍山市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mastdzx.org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9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0日8时至2010年7月20日9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7月20日9时1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7月20日10时在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0年7月27日17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0年7月27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10时至2010年7月29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0555-2373676、5200191
联 系 人:陶先生、许先生、谷女士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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