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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10月25日至11月4日挂牌出让五象新区核心区19号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09-25

关键字: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C2010-071 宗地面积:  58270.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五象新区核心区19号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3.5-4.05 建筑密度(%):  23-28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500万元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0月25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04日10时00分
备注:  GC2010-071地块:宗地号为5006029,位于五象新区核心区19号路北侧,实际用地面积58270.44平方米(折合87.40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5且≤4.05,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不大于100米,沿江边道路边线进深50米范围,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118)的规定执行。配建拆迁安置房要求:本项目须承担16554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并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价格(1860元/平方米)和购买对象(被征地拆迁农民)销售,商业铺面和按安置户数1:1比例建设的停车泊位须按照成本价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对象销售,整个项目房屋平均的销售价格不超过每平米建安成本价和楼面地价之和,其中,商业铺面、停车泊位及每平米建安成本价均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其他按《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建开发意见书[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GC2010-071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4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GC2010-071地块竞买申请人需按照《南宁市五象新区拆迁回建安置小区1#项目建设和安置方案技术符合性评审说明》的要求编制项目安置方案、建设方案等文件,并通过南宁市拆迁安置小区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取得土地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5日2010年11月02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5日2010年11月02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2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0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0-071 号地块:2010年10月25日08时00分2010年11月04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GC2010-071地块竞买申请人需在2010年10月19日9时前向南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南宁市五象新区拆迁回建安置小区1#项目建设和安置方案等文件。文件评审时间:2010年10月22日前。
      南宁市五象新区拆迁回建安置小区1#项目建设和安置方案通过评审合格后,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1月2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11月2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劳 沛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96、5609153、5609158(传真)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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