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5月1日至5月11日挂牌出让市中区英西南路6号等十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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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国土资告字[2011]5号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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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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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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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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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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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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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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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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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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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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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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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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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英西南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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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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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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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3.5,地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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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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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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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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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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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地上建筑后退英西南路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后退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后退南侧规划垃圾转运站用地边界不小于10米。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须一并实施用地内部规划公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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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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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经十东路以北,唐冶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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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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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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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3.8,地下≤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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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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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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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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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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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住宅建筑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1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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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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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经十东路以北,唐冶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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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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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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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3.5,地下≤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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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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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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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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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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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住宅建筑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15公顷的社区医疗卫生中心以及1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沿刘公河西侧设置面积约0.64公顷的绿地,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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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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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经十东路以北,唐冶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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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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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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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4.0,地下≤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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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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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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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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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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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配建中水、公厕等设施.规划建筑后退东侧港西路不小于15米,后退南侧横九路不小于15米。日照须满足规划要求,规划建筑应与寺院和城市景观相协调,并须处理好沿港西路的城市景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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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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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经十东路以北,唐冶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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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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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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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4.5,地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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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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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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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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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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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配建中水、公厕等设施,并提供80个停车位对社会开放使用.规划建筑后退东南侧立交绿化带不小于3米,后退西侧河道绿化带不小于3米,后退北侧横九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后退南侧经十东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日照须满足规划要求,规划建筑处理好沿经十路和港西路的城市景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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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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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路以南、涵玉翠岭项目以西、小汉峪西山坡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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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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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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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2.25,地下≤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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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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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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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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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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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住宅建筑为高层。其他规划指标和规划要求如下:住宅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同时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须在交通出入、停车、日照等方面处理好与涵玉翠岭项目的关系,做好配套平衡。项目建设实施须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并根据《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合理控制地面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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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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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兴港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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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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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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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2.7,地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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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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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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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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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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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住宅为高层。其他规划指标和规划要求如下: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7公顷的36班九年制学校、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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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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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兴港路东侧、
凤鸣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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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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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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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1.7,地下≤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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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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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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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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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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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住宅为高层、小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8公顷的24班初中)及中水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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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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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经十东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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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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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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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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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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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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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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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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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内须配套建设商业服务、公厕、健身俱乐部、基层服务点、换热站、开闭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内容须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不得少于批准的建设规模。该组团用地内服务于整个居住小区的健身俱乐部、基层服务点、换热点、开闭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受让方须承诺对该居住小区统一使用,并与所在地块同时开工建设、同时竣工交付使用。上述承诺内容须写入土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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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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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南路以南、窑头大沟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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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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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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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5.5,地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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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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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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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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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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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少于1.0个停车位。规划建筑后退工业南路不小于15米,后退窑头大沟防护绿带不小于5米,地块西侧工业南路与窑头大沟之间须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绿地开敞空间并向社会开放使用;须与工业南路北侧的客运东站项目做好衔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处理好沿工业南路的建筑空间景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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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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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涵源大街北侧、贤文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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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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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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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5.5 地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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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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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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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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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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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高度控制在100米左右。规划建筑后退周边规划道路不少于15米;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用道路;日照须满足规划要求;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用地内须沿涵源大街集中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绿地对外开放使用,并处理好沿路城市景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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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G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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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涵源大街北侧、贤文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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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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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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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3.2 地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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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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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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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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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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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住宅为高层。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用道路;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用地内须沿涵源大街集中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绿地对外开放使用,并处理好沿路城市景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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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源证明、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挂牌时间为:2011年5月1日9时至2011年5月11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2011-G019号
2011-G019号
迟恒智 王 莉 0531—66605202
2011-G020至028号
孙 冬 孙林海 刘 艳 0531—66605406
2011-G029、G030号
王 涛 王 蒙 0531—66605203
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经二路支行
账 号:1602001029200077334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