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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9月29日至10月15日挂牌出让五一西路旁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09-09

关键字: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C2010-078 宗地面积:  65942.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五一西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3-4 建筑密度(%):  30-35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0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4575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09月29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5日10时00分
备注:  GC2010-078地块:位于五一西路,由0517210、0517211两宗地块组成。实际用地面积65942.99平方米(合98.914亩),其中0517210宗地面积23569.07平方米;0517211宗地面积42373.92平方米。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30%且≤35%,绿地率≥35%。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若临街作为商业,多层及高层裙房退离道路不少于10米。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应占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住宅布局应满足日照要求。按照项目住宅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每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但不少于50㎡。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出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总平设计方案经市规划局审查批准后,须报市住房局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局【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187)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2010]27号的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9日2010年10月13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9日2010年09月13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3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0-078 号地块:2010年09月29日08时00分2010年10月1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陆云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9、5609153、5609158(传真)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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