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广西贵港市6月8日至7月7日挂牌出让和平路东侧、人民公园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6-07

关键字: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贵国土资告[2011]75号
  经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G-9 宗地面积:  8266平方米 宗地坐落:  贵港市和平路东侧、人民公园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4.87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21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777.376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6月08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7月07日18时00分
备注:  一、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要求不得小于相应间距要求的二分之一;二、有关公共配套设施结合DH-A01-2地块Ⅰ区及Ⅱ区进行完善设置。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犯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材料;(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竞得者必须按1:1比例无偿就地安置贵港市东湖综合整治开发工程A区被拆迁户236户,安置建设面积总计23600平方米。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08日2011年07月07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28日2011年07月07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一楼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0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7月07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一楼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G-9 号地块:2011年06月08日08时00分2011年07月07日18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者必须结合DH-A01-2地块Ⅱ区规划控制指标及东湖整治开发项目修建性规划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韦小姐,廖先生
      联系电话:0775-4293017
      开户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贵港市农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55101040003580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1-6-7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