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7月5日至7月20日挂牌出让珠光路东侧、通湖东路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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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国土资告字[ 2011]第9 号
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10 | 市开发区洞庭湖路北侧沿街(B地块) | 1850.70 | 商住 | 2.30<容积率<3.10 | 70 | 84 | 278 | 10 | ||
2011-11 | 市珠光路东侧、通湖东路南侧 | 69749.70 | 商住 | 2.50<容积率<3 | 建筑密度介于18和28 | ≥35 | 70 | 4710 | 15694 | 200 |
2011-12 | 市通湖东路南侧、通汉路东侧 | 58917.90 | 商住 | 2.50<容积率<3 | 建筑密度介于18和28 | ≥35 | 70 | 3447 | 11489 | 200 |
2011-17 | 市外环路东侧、健民东路北侧 | 39046.80 | 商住 | 1.50<容积率<1.90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28 | ≥30 | 70 | 1582 | 5272 | 100 |
2011-9 | 市开发区洞庭湖路北侧沿街(A地块) | 3261.80 | 商住 | 2.30<容积率<3.10 | 70 | 147 | 490 | 2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开发建设企业未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5日至2011年07月18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5日至2011年07月18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1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7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10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2、2011-11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3、2011-12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4、2011-17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5、2011-9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银行)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长生路56号
联系电话:0514-84613965
联 系 人:张广富
开户单位: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高邮市建行盂城分理处
账 号:32001746340051528906
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6月15日
201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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