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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7月5日至7月20日挂牌出让珠光路东侧、通湖东路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6-15

关键字: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邮国土资告字[ 2011]第9 号
  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1-10 市开发区洞庭湖路北侧沿街(B地块) 1850.70 商住 2.30<容积率<3.10 70 84 278 10
2011-11 市珠光路东侧、通湖东路南侧 69749.70 商住 2.50<容积率<3 建筑密度介于18和28 ≥35 70 4710 15694 200
2011-12 市通湖东路南侧、通汉路东侧 58917.90 商住 2.50<容积率<3 建筑密度介于18和28 ≥35 70 3447 11489 200
2011-17 市外环路东侧、健民东路北侧 39046.80 商住 1.50<容积率<1.90 建筑密度介于20和28 ≥30 70 1582 5272 100
2011-9 市开发区洞庭湖路北侧沿街(A地块) 3261.80 商住 2.30<容积率<3.10 70 147 490 20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开发建设企业未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5日至2011年07月18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5日至2011年07月18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1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7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10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2、2011-11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3、2011-12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4、2011-17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5、2011-9地块:2011年07月05日9时 至2011年07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银行)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长生路56号
         联系电话:0514-84613965
         联 系 人:张广富
         开户单位: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高邮市建行盂城分理处
         账       号:32001746340051528906
 
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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