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国土告字[2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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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长丰县人民政府研究,报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该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详见出让地块一览表)
二、土地出让人及出让承办机构
土地出让人: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承办机构: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就该开发项目在长丰县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4月14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CF201003号、CF201004号地块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4日下午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依据本次出让竞买须知文件约定为准。
五、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日为2010年4月16日上午10时,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原合肥市委办公楼,阜阳路17号)。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51号 联系电话: 0551-6680166
联 系 人:王先生、崔先生
帐户名称: 长丰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 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帐 号: 20000011303610300000018
注:在进帐单和汇款单上注明:竞买××号土地竞买保证金。
七、注意事项
1、该宗土地面积以实际量算为准,按房地产现状条件供应,如拆迁重建要无条件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2、土地出让价格系指土地供应总价,不含契税和报建费。
3、具体规划指标详见长丰县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
出让地块一览表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亩)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参考价
(万元/亩)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按土地用途分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CF201003
|
双凤开发区境内
|
100
|
住宅
|
2.0<far≤2.8
|
不大于22%
|
不小于40%
|
住宅70年
|
120
|
4000
|
1.宗地以现状为准。2、土地出让金依据实地测量核算缴纳。
|
CF201004
|
32.7
|
商业金融业(含 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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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far≤4.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25%
|
商业40年
|
100
|
1000
|
特此公告。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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