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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双桥区7月13日公开出让双桥区中央商务区D11-1/02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6-21

关键字: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一地产网

渝双国土房管告字[2011]16号  
  经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SQ2011-3-2-16号 宗地面积:  4908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双桥区中央商务区D11-1/02号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5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860万元
 场地平整:地上构建筑物拆迁完毕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水
备注:  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即:2011年07月12日12时之前向重庆市双桥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860万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万元整)。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土地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买人有2家以上(含2家),采用拍卖方式,竞拍起始价为8099.314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土地使用权竞价时加价幅度可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的,经国土部门确认,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予受理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的竞买申请:
       (1)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及控股企业原受让重庆市双桥区土地后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
       (2)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竞买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竞买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符合要求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22日2011年07月12日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22日2011年07月12日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12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7月12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7月13日15时00分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应在2011年07月27日12:00时前付清全部土地价款。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所欠的土地出让价款从约定的到期次日起按日加交所欠土地出让价款1‰的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竞得人应在成交时当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收《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综合价金后申请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双桥区双北中路4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43333127、85310091
      开户单位:重庆市双桥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银行双桥支行
      银行帐号:460101040000639
 
重庆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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