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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8月3日拍卖出让希夷大道西侧、南一环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6-22

关键字: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亳国储[2011]11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11 宗地面积:  41471.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希夷大道西侧、南一环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3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500万元
起始价:  13500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备注: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比例为25%,可调整百分点幅度为±3)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27日2011年08月01日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27日2011年08月01日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01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01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03日10时00分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三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六个月内动工建设。
      (四)以非本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在亳州市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中国银行亳州分行开设基本账户。
      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11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1年8月3日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支瑞
      联系电话:0558-5120173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银行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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