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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7月7日至7月18日挂牌出让崂山区张村河以东、李沙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6-20

关键字: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一地产网

 青土资房告字(2011)103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
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规划指标
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起始价(楼面地价)(元/ m2)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C0042#
崂山区张村河以东、李沙路以南
住宅
普通商品房
50491.46
32315.17
64630.34
2.0
45%
25%
70
2537
5123
限价商品房
8078
16156
70
商服
10098.29
20196.58
40
本次挂牌成交价即为出让总价款,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税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及征地管理费)两部分,不包括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等有关费用。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上的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等现行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宗土地应配建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16156平方米、不少于190套,房屋销售均价为6080元/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根据该价格,按照住房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该价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6月17日至2011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2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7月15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22室向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11年7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10室。
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7月7日9时至2011年7月1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人将于2011年6月28日9时30分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一楼大厅(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 让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
联系电话:0532--88977056
联 系 人:王磊 王涛瑞
开户单位: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账 号:0901010400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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