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7月14日至7月27日挂牌出让桥头胡街道铁界吴村东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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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挂[201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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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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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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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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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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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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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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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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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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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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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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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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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胡街道1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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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胡街道铁界吴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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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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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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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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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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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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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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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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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树头路北、兴宁北路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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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树头路北、兴宁北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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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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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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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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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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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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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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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胡街道10-1地块只能按老年公寓标准设计,并统一经营,不得分割转让;檀树头路北、兴宁北路西地块上的房屋建成后不得分割转让。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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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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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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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挂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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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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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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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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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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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胡街道1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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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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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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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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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社会福利业的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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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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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树头路北、兴宁北路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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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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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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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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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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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7月5日起(工作日)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领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11年7月12日到2011年7月25日(工作日)16:00时止,带有效证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账号:39752001040010207。
四、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7月14日
截止时间:2011年7月27日15:00时(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同一宗地块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八、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有解释权。
联系人:冯青春 联系电话:0574-65206695
章定远 0574-65225010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