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9月21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新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09-03

关键字: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平告字[2010]5号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东至07年第一批新增城市用地,西至新华路,南至平安大道,北至规划道路,容积率不大于2.1,建筑密度不大于39%,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22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6%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新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新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17492.3 住宅 ≤2.1 ≥30 ≤39 70 1410 1400 28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卫东区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上张村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批复》(平政文〔2009〕13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意见》(平政〔2005〕42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的精神及市政府对我局《关于道路防护绿地是否出让的请示》(平国土资文[2009]286号)的批示意见,公共绿地面积1514.7平方米和分别为112.2平方米、198.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城市防护绿地不出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按市建委提供的标准代为建设,并承担各种费用,申请人在报名时需写出书面承诺;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持卫东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1日2010年09月28日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1日2010年09月28日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一 号地块:2010年09月21日10时00分2010年09月3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城区祥云路
      联 系 人:付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966158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平顶山市商业银行大众支行
      银行帐号:600008379309016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0-9-3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