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8月11日至8月20日挂牌出让矿工路东段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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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告字[2010]3号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位于矿工路东段北侧,东至平煤集团(铁运处)、平顶山市盐业总公司、东安路、河南省平顶山市东环国家粮食储备库、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三分公司、豫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西至城东河,南至城东河、道路、平顶山市盐业总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东环国家粮食储备库、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三分公司、豫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北至平煤集团(铁运处)、市盐业总公司、五条路设区脏庄居委会,面积为51679.7平方米(折合77.5195亩),其中道路用地9780平方米,此次出让面积为41899.7平方米。
宗地位于矿工路东段北侧,东至平煤集团(铁运处)、平顶山市盐业总公司、东安路、河南省平顶山市东环国家粮食储备库、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三分公司、豫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西至城东河,南至城东河、道路、平顶山市盐业总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东环国家粮食储备库、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三分公司、豫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北至平煤集团(铁运处)、市盐业总公司、五条路设区脏庄居委会,面积为51679.7平方米(折合77.5195亩),其中道路用地9780平方米,此次出让面积为41899.7平方米。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矿工路东段北侧 | 矿工路东段北侧 | 51679.7 | 住宅 | ≤4 | ≥30 | ≤30 | 70 | 6600 | 6000 | 62.849 |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欠缴出让金行为的,在出让金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22日 至 2010年08月18日 到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22日 至 2010年08月18日 到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1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8月1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1 号地块:2010年08月11日10时00分 至 2010年08月20日10时00分 ;
宗地1 号地块:2010年08月11日10时00分 至 2010年08月2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3.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卫东区东环路街道脏庄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批复》(平政文〔2009〕155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意见》(平政〔2005〕42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的精神,978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申请人在报名时需写出书面承诺;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持卫东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3.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卫东区东环路街道脏庄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批复》(平政文〔2009〕155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意见》(平政〔2005〕42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的精神,978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申请人在报名时需写出书面承诺;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持卫东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2966158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平顶山市商业银行平鹰支行
银行帐号:600008379309034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2966158
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平顶山市商业银行平鹰支行
银行帐号:600008379309034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0-7-22
20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