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土资公告[2010]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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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登记及出让时间
有资格的竞买者参加竞买前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宗地竞买登记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9日下午5:00。拍卖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上午10:00依序号进行,拍卖地点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 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竞买人可于2010年5月21日以后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或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未达底价不成交,出让成交价不含契税等税费;
2、本次出让地块的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本次出让地块的新建住宅小区教育配套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按东政办[2007]25号文执行。
4、宗地出让成交后,FD145、FD146地块竞得人在3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成交价款;FD149地块竞得人在6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成交价款。
5、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批准文件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原市委老办公楼一楼
肥东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五楼。(沿河西路)
联 系 电 话: 0551-2692079(合肥) 0551-7719926(肥东)
肥 东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O一0年五月十九日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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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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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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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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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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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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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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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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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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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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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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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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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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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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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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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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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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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镇镇境内,裕溪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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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1
|
商业用地
|
≤1.5
|
≤35%
|
≥20%
|
40
|
拍卖
|
46
|
1000
|
FD146
|
撮镇镇境内,裕溪路北
|
85.96
|
商业用地
|
≤1.5
|
≤35%
|
≥20%
|
40
|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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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1000
|
FD149
|
撮镇镇境内,裕溪路北
|
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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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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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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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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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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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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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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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准确面积以实际供地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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