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庆元县7月18日至7月29日挂牌出让竹口工业园瓦窑山区块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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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土让〔2011〕5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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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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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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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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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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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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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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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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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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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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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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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口工业园瓦窑山区块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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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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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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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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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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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25
|
50
|
90.5385
|
2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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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口工业园瓦窑山区块3号地块
|
13332.42
|
工业用地
|
≥0.8
|
40%-60%
|
15%
|
≥2025
|
50
|
135.9907
|
30
|
3
|
竹口工业园瓦窑山区块4号地块
|
10000
|
工业用地
|
≥1.0
|
40%-60%
|
15%
|
≥1530
|
50
|
102
|
2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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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口工业园瓦窑山区块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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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8.8
|
工业用地
|
≥0.8
|
40%-60%
|
15%
|
≥1380
|
50
|
201.2338
|
4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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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口工业园瓦窑山区块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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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0.51
|
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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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0%-60%
|
15%
|
≥1380
|
50
|
136.6852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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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及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1、竹口工业园2号、3号的竞买对象,要求从事印刷业和记录媒体的复制相应行业;
2、竹口工业园4号的竞买对象,要求从事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相应行业;
3、竹口工业园6号的竞买对象,要求竞买对象从事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相应行业;
4、竹口工业园7号的竞买对象,要求竞买对象从事纺织业相应行业。
三、出让宗地产业要求:
竹口工业园2号、3号地块要求作为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用地;
竹口工业园4号地块要求作为铅笔生产项目用地;
竹口工业园6号地块要求作为胶合板制造项目用地;
竹口工业园7号地块要求作为地毯制造项目用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地块的项目必须符合出让规划要求和环保要求(详见挂牌出让资料)。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26日前,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及资料费100元。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并于2011年7月28日17:00时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开户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0001543574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挂牌时间为:
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9日15:30时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以抵充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 0578-6212015 0578-6271196
联 系 人: 姚先生 吴先生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6月28日